考核站点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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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1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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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站点建设标准

时间: 2020-12-30 00:00:00

     


一. 考核站点建设条件

      融媒体内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以下简称“考核站点”)是实施融媒体内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高级)考核的场所,具体承担相关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站点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融媒体内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

2. 针对考核站点的考核工作设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具备能满足考核工作需要的专兼职管理工作人员(6人以上)

3. 具备满足融媒体内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要求的场地。

办公室用房作为考试管理空间,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保险柜、文件档案柜等。办公用房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潮要求,并能够保证保密资料的安全要求。 


二. 考核站点设备设施条件

      为了更好地规范融媒体内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证考试考场环境,确保考核品质,现对考核站点建设标准规范如下:


1. 设备清单



2.设备要求

职业技能考核站点场地、设备配置表



三. 组织管理人员及要求

1.  站点负责人:站点应配主考负责人1名,由考点院校指定。负责该院校考试名单确认、考点资源保障、考务布置及人员安排。

2.  技术人员:考点配技术人员1名,由考点院校指定,负责考试软件安装与调试,以及解决有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3.  监考人员:每30人标准考场安排2位监考人员,由考点院校指定。负责考生签到、拍照及管理考试纪律等。

4.  财会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置财会人员,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5.  督考人员:授权考试服务机构委派督考人员考试当天进行现场巡考。


四. 考务培训

       所有相关考管人员均须参加授权考试服务机构组织的考务培训。

 

五.保密原则

1.  考试信息、考生信息、考务人员安排不得对外泄露。

2.  坚决落地考务规定,监考人员不得联合社会人员参与作弊,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